概览

火山引擎汽车行业出海负责人 Jeff 捏造事实、颠倒黑白,恶意栽赃团队成员。

我是谁?

我是任职于火山引擎汽车行业出海团队的一名解决方案架构师。主要职责是为汽车行业出海客户设计、宣讲云解决方案。

发生了什么?

2026年2月,团队负责人,我的上级 Jeff 通过编造事实、颠倒黑白的方法,将我列入 PIP(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,绩效改进计划)。

我在做什么?

PIP 中的主观看法我无需评论,我只会把这些观点的基础,即所谓的“实例”逐条拆解来看。只要把事实讲清楚,自然能够证实这个 PIP 是何其荒谬。

核心事项

所谓“实例”,逐一批驳。

01

关于 PIP 所说的“26年1月苏州项目,收到交流任务后没有主动沟通交流背景与期望达成的目的”

当时给我的任务是去苏州工业园区领导介绍来的国家数据局一趟,和国家数据局数据发展研究院的领导就可信数据空间、数据跨境合规,进行交流。此次面谈,结识了国数局数研院的几位领导,理清了国数局和苏州工业园区的关系,还得到了国数局数研院王主任、梅处长的合作意向。这次访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。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在访问之前,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了沟通的上下文以及可能交流的话题。

2月3日,访问当天,离开国数局后,国数局数研院梅处长打来电话,表示当天的沟通很有价值,期待以后的合作。

3月4日,国数局数研院朱老师打来电话,希望就《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建设项目》开展合作。

3月17日,国数局数研院朱老师邀请我参加国数局4月底主办的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》。

3月25日,国数局数研院赵老师邀请我参加3月31日国数局举办的《可信数据空间研讨会》。

3月31日,我参加了国数局的《可信数据空间研讨会》,和国数局数研院各位领导以及其他来宾,就可信数据空间进行探讨。

以上事实无一不说明2月3日的会面达成了很好的效果,我很好的完成了交给我的任务。而 Jeff 却把这样一件事当成了 PIP 里的第一个实例。我认为这不仅十分荒谬,甚至可以说让人哭笑不得。

02

关于 PIP 所说的“联通智网项目与销售产生不一致的观点的时候,没主动寻求mentor或者主管意见,按自己的理解行事”

这个事情被放到 PIP 里同样令人啼笑皆非。因为,我本着客户第一、诚信至上的原则,为客户解决问题,却被 Jeff 歪曲事实,肆意抹黑。

1月21日,我和3位同事韩**、庄*、李** 一起去联通智网与客户会面。会上,我们这一方的几位同事答应了对方,配合对方完成跨境安全合规立项工作,主要配合的点是帮助联通智网完成22个国家的中车出海安全合规调研。会后,就在客户的会议室里,另外3位同事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,让我和对方的余老师对接。散会后,我和余老师一直配合的很好,按照计划交付了5个国家的调研报告,余老师对我的专业度也十分满意。

1月27日,销售韩** 突然让我不要继续配合对方完成调研了,原因是联通智网立项之后,存在我们不能赢得这个标的可能,所以要留一手。但是,我认为当时对方多人参加,我方多人参加的大会上,已经承诺了对方,会帮助对方完成立项,那么就不应该言而无信。所以,我在群里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,指出还是应该配合对方做好调研,完成立项,只是可以找时机跟客户表明,立项前我们可以多帮一些忙,但对客户要念我们个好,正式招标时也算我们占了个先机。但当时,我还是按照销售韩**的想法,减缓了提交的节奏,因为我想着马上就能和群里相关人见面聊,见面探讨一下应该会好一些。

2月6日,Jeff 告知我不应该 challenge 销售的想法,应该按照销售的想法执行,不要再配合对方完成调研报告。我只得同意。

2月10日,韩** 又突然告诉我为了之后的竞标顺利开展,还是应该配合余老师完成调研报告。(显然是受到了来自客户压力,被客户指责言而无信。)

2月12日,我交付了 8 个国家的调研报告。(因为之前告诉我不需要再配合客户了,我就请了几天春节前的年假。突然又让配合了,我利用年假时间完成了春节前应该交付的调研报告!)

2月24日,交交付了最后一批 9 个国家的调研报告。

我用积极主动、认真负责的态度帮客户解决问题,PIP 却把这个当成了反面事例,令人十分费解。

在一个正常的团队,往往是偷懒耍滑的成员受到批评。而在 Jeff 的这个团队,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会招致批评,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。

03

关于 PIP 所说的“上汽大众越南云,虽然与越南本地云厂商的技术交流开展的不错,但是对于项目运作层面的理解和判断偏主观,具体的例子例如关于签约链路的判断,未经内部调研直接给出错误结论;对于越南本地云的技术能力之于客户接受度的判断,偏武断,不能站在市场现状、客户需求与实际可操作解决方案之间做综合判断并引导”

第三个所谓“实例”更加让人哭笑不得。因为,我本着助人为乐的态度帮助另外一个解决方案架构师,却被当成反面事例放到 PIP 里。

负责上汽大众的解决方案架构师王** 找到我,说因为我对云产品比较熟悉,希望我帮忙登录到越南云平台 FPT Cloud 的控制台,评估一下 FPT Cloud 的能力是否能满足客户在越南的需求。(客户明确要求候选云平台应该有和阿里云 DataWorks 对标的产品。)

我经过多天、全面、反复的测试,以及和 FPT Cloud 两位联系人反复的沟通,发现 FPT Cloud 的能力不足,没有一个可以和阿里云 DataWorks 对标的产品,于是我在群里如实告知大家我的结论,并且出具了一份涵盖安全性、功能成熟度、用户体验的评估报告。告知大家 FPT Cloud 的能力完全满足不了客户需求。

我之前和上汽大众的 CIO Knut Hilles 以及赵老师做过一些技术交流,知道他们对技术细节比较关注。另外,客户已经在其他区域使用阿里云很长时间,习惯了较好的用户体验。所以,我告诉王** 如果硬把 FPT Cloud 推给用户,一定会出问题的。

而且,我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,立刻在群里分享了我的测试账号,鼓励大家都登陆到 FPT Cloud 控制台,亲自试一试,得出自己的判断。

此外,我提醒王** 一定速速找其他越南当地的云平台,做出综合判断后,为客户推荐靠谱一些的越南当地云平台。王** 也对我的大力协助表达了感谢。

我完全是出于助人为乐的精神,用专业的态度,帮助另一位解决方案架构师解决问题,而 Jeff 却把这件事放在了 PIP 里,何其可笑。

时间线

持续抗争,始终无果。

2026-03-16

向上级 Jeff 提起申诉

针对这个 PIP,我正式向 Jeff 提起申诉。Jeff 始终顾左右而言他,甚至反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在意 PIP 里的实例。

2026-03-25

向 HR 提交复议申请

我向 HR 周*雨 提出复议申请,我明确表示 PIP 里如果有一句话是真实的,完全可以立刻把我开除。如果 PIP 没有一句话是真的,理应把它撤销掉。

2026-03-27

向 HR 处理小组提交复议申请

我向 HR 处理小组(周*薇、杨* 提出复议申请,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会对 PIP 开展调查,之后给我答复。

2026-04-07

10 天调查,荒谬答复。

经过 10 天调查,HR 处理小组给出的答复是 PIP 不存在复议流程。这是何其荒谬。

2026-04-08

向字节跳动企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委员会提交举报

我向字节跳动企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委员会提交举报,未得到反馈。

结语

Jeff 给出的这个 PIP,目的根本不是帮助团队成员改进绩效,而是蓄意栽赃陷害,打击报复。

如果 PIP 里有一小部分事情失实,那么可能是疏忽大意所致;如果没有一件事是真实的,那么想必是蓄意的栽赃陷害、颠倒黑白、打击报复。一个没有一句实话的 PIP 理应予以撤销。